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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6篇)

来源:枫游网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86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78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7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5%。其中:九级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

  (1)正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其中: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1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其中: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8个,七级岗位7个。

  2、中级岗位4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13个。

  3、初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9%。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5%。其中:技术工三级2个,技术工四级1个,普通工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滨海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意见》(滨人社〔20xx〕86号,滨教人〔20xx〕62号)文件执行,具体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五、岗位聘用

  按照办、市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xx〕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

  2、教职工申请应聘;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按岗位要求,可采取考核过渡、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等方法,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8、聘用合同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送县人社局鉴证。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可以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积分、双向选择、考试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六、实施步骤

  1、20xx年9月10日——23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通过。

  2、20xx年9月24日——10月8日:岗位考核、聘用、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3、20xx年10月9日——10日:完成各类岗位管理材料并上报教育局。

  4、20xx年10月11日——30日:总结验收。

  七、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制定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量化积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4、完成其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任务。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坚持科学设岗、宏观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本次岗位设置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正式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和组织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镇人社发﹝20xx﹞72号),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62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6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6%。其中九级职员1个,名称为小学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个,为副高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10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5%。其中:八级岗位32个,九级岗位42个,十级岗位32个。

  3.初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24个,十二级岗位2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办、市办关于印发《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丹办发〔20xx〕40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与职责:

  校长任职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称,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校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工,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2.组织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3.根据学校规模、编制标准、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管理队伍和德育管理体系,有效开展学生品德教育及法制安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5.组织领导教学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领导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抓好教职工学习,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

  7.民主管理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教代会的监督,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进程。

  8.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开展勤工俭学活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2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2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五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7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3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4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六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5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效果明显,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七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⑶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及以上累计13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职责:

  ⑴遵守国家和法律、法规,恪守师德,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⑵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的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⑷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本学科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成为课题研究骨干,并获得显著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承担师徒结对工作,较好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效果好;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或受聘十级岗位4年以上。

  ⑶任现职以来,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且完成教学工作量(行政人员按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10年及以上。

  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

  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⑹教育科研成绩突出。任现职以来,每学年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一节或讲座一次;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公开教学活动一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个,专业技术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100%。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69%。

  副高级岗位3个,其中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12个,十级岗位11个。

  3.初级岗位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31%。

  其中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5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

  六、八、九、十一等级专技岗位的基本要求:

  1.六级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资质。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在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聘任在教师七级岗位满3年。

  2.八级岗位:

  (1)学历: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否则不得聘为八级岗位。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4)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5)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九级岗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师十级岗位2年以上。

  4.十一级岗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师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与管理。

  组长:z

  成员:zz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z

  成员:zz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丹徒区中小学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丹徒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7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职责任务、岗位工作标准、岗位聘用条件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首次岗位聘用须符合各类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和聘用基本年限,对照晋级评分标准,以分值高低排序确定。

  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性、奖励性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进行解读。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由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教职工的材料进行鉴定,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再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学校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首次聘任中提供的材料均以20xx年11月30日为界。

  2.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3.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12月12日——12月14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2.12月14日——12月16日: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3.12月17日: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

  4.12月18日-20日: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记载表》提交相应材料。

  5.12月20日——元月5日:完成教职工聘用工作,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学校制定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校岗位聘用时,受聘人员须满足省市文件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单位岗位实施方案的办法进行聘任,聘任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具体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四)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核准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设置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20xx〕)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1个,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8个(“双肩挑”18人),占岗位总量的9%;专业技术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91%。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8个,占岗位总量的9%。其中八级1个,九级1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91个(其中18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1.高级岗位1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高级岗位的18.1%;六级岗位4个,占高级岗位的36.4%;七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45.5%。

  2.中级岗位105个(其中双肩挑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31个,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42个,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32个,占中级岗位的30%。

  3.初级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9%。其中十一级岗位37个,占初级岗位的49%;十二级岗位38个,占初级岗位的51%。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至和九级岗位,分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⑤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5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31个,九级42个,十级32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37个,十二级38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0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者。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2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具备初级职称且荣获区级及以上三坛、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教师优先聘任。其余人员必须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c.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2年,有个人教育教学专着出版者。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聘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享受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聘用;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和先进(学科骨干、三坛、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的优先聘用,各岗位具体优先聘用条件由考核组研究决定;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距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妙妙;副组长:周星秋;成员:金杨波、邹小玲、徐乐建、林学靖、张新林、王秀媚、施子闻。

  2.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市骨干教师等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看法〉的通知》常办发〔20xx〕28号、《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20xx〕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合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主动性和创建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动。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我校编制总数为203人,实有236人,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常常熟市教育局审核,各岗位设置数为:

  (一)岗位总量

  尚湖高级中学岗位总量203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197个,工勤技能岗位3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依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详细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7%;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1.5%、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1.5%。四、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一)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

  1、遵纪遵守法律,听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支配;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和道德品德;

  3、胜任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实力、学历,年度考核均合格;

  4、身心健康、团结合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依据苏教人师〔20xx〕11号文件精神,老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老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考核合格后聘任。老师六、八、九、十一级岗位和非老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依据本单位实际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详细见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说明书。

  (三)管理岗位聘用:“双肩挑”的校长、副校长其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参照老师,但不占其他老师名额。

  (四)工勤岗位聘用依据目前职务级别。

  五、岗位首聘基本程序

  1、组织学习传达。

  2、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制定方案。依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提交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探讨通过后,形成《尚湖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公布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等。

  5、个人申请应聘。应聘人员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级别,以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的形式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组织考核竞聘工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依次进入相应级别。

  7、公示考核竞聘结果。公布首聘结果,校内公示。

  8、上报竞聘结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示状况,集体探讨确定并公布和上报人员的相应级别。

  9、签订聘用合同。待市人社局对竞聘结果批复后,依据市教育局通知,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统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

  10、总结验收阶段。我校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我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落实状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竞聘及聘期内管理

  1、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2、聘期结束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应比照岗位要求进行自我总结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阶段聘任的依据。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江镇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镇办发〔20xx〕83号)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科学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设置原则

  在“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1.规范有序的原则。根据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和方法,设置和核准各类岗位最高层级和相关结构比例。

  2.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单位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所需岗位的名称、类别、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和岗位等级。

  3.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单位的发展需要和目标任务,立足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竞争能力、降低运行成本等综合因素设置岗位。

  4.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单位功能调整和工作中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适时对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岗位设置适应社会公共服务(教育服务)需要。

  三、实施范围

  我校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所有在编在职人员都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设置

  根据市编办核准比例,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160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47个,工勤技能岗位8个。

  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因此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会计系列、图书馆系列。按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的要求,设专业技术岗位147个岗位、管理岗位5个(科级:1正4副)、工勤岗位8个,分别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为91.875%、3.125%、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共设管理岗位5个,其中:正科级管理岗位1个;副科级管理岗位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47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37%。

  (1)正高级岗位3个,其中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2个。

  (2)副高级岗位49个,其中五级岗位9个,六级岗位20个,七级岗位20个。

  2.中级岗位5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09%。

  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3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53%。

  其中十一级岗位19个,十二级岗位20个。

  (三)工勤岗位等级和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8个。其中技术工二级(技师)1个,技术工三级(高级工)1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6个。

  五、晋级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和法律;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3.具有良好的品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工作量工作。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7.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二)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

  七级职员岗位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八级职员岗位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九级职员岗位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本岗位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十级职员岗位,应具有相应的管理知识。

  2.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的;

  (2)管理水平得到组织和职工公认。

  注:管理七级为学校正科级干部,八级为学校副科级干部,九级为学校科员级管理人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

  Ⅰ.各等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A.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

  2.学历资历要求

  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7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0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3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业绩突出受到过局级嘉奖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市属学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属学校及以上级别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次。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4和1至3条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4)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6.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B.副高级教师六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1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文明班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局级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好。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在市属学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属学校及以上级别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1次。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2篇;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1.5万字以上。另参加过市级教研科研课题1项。

  C.副高级教师七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教师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D.中级教师八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3年。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综合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较好。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开设校级公开课2次,并获好评。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公开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1篇。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

  E.中级教师九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十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1年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较好。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较高。开设校级公开课1次。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公开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1篇;或参加过校级教研科研课题1项。

  F.中级教师十级岗位

  具备中学中级教师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G..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十二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年以上。

  3.教学和教科研工作要求

  基本胜任本学科课程的教学工作,通过相应的“一三五”考核。

  H.初级教师十二级岗位

  具备中学二级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任现职期间,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五级岗位;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经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Ⅱ.其它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A.辅系列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获得局级以上荣誉,并是该项目的第一承担者;或获得市级以上本岗位的荣誉称号。

  B.辅系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辅系列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认真完成规定工作。

  C.辅系列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受聘为中级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获得局级本岗位的'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

  D.辅系列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获得校级本岗位的荣誉称号。

  E.辅系列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具备中级辅系列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完成规定工作。

  F.辅系列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在助理级辅系列岗位上工作满3年,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

  G.辅系列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服从工作安排,基本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四)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技术工三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技术工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技术工五级岗位,须在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任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

  (2)服务水平得到单位和服务对象公认。

  六、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三类岗位共18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置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细则与晋升办法》,实行打分制,通过积分排名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来确定岗位等级。

  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七、有关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荣誉的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6.20xx-20__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7.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八、实施步骤

  1.20xx年8月中旬,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岗位聘用条件,制订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2.20xx年8月-20xx年11月上旬前,充分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3.20xx年11月底前:开始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报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兑现岗位工资。

  九、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将全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教职工大会、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工作组织和行政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从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与责任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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