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购销合同合集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木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木材(木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附件一《木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所提供的材料均为优等品,木材色调花纹调和、平整,无缺棱少角,产品规格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式样加工。
三、关于材质及木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及木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木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甲方提供加工用地,并保证水电道路畅通。木材名称为芝麻灰。
四、关于供货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后至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五、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乙方送货至甲方的公墓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每套暂定价为人民币元。
2、支付方式。
七、关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释权:
(1)甲方延迟付款达30日以上或延迟付款的数额在应付款的30%以上,乙方有解除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2)乙方供货延迟达30日以上或延迟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关于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付款,应按延迟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延迟供货,应按延迟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附则
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有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木材购销合同合集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签订下列合同:
一、产品名称原木、矿坑木、采矿用木每方单价1100/方。
二、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卖受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到货后由买受人对该产品检验,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甲方公司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出售人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处置:标准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八、物品数量、品种及价格见附表。
九、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标准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终止条件:《合同法》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如买受人违约,卖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木材购销合同合集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签订地点:
乙方(卖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签订下列合同: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含税)
总金额(元)
备注
衫木条
自然长度直径3公分
根
每根4元(不含运输费)
每根长度不低于3m
衫木条
自然长度直径4公分
根
每根6.5元(不含运输费)
每根长度不低于4m
衫木条
自然长度直径5公分
根
每根11元(不含运输费)
每根长度不低于5m
衫木条
大头至小头4m处直径5公分
根
每根17元(含运输费)
每根长度不低于5m
衫木条
大头至小头4m处直径7公分
根
每根元(含运输费)
每根长度不低于5m
合计
¥:
总金额大写(含运费、含装卸费)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运输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
结算方式:实际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数量为准,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
交(提)货方式、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木材所需装车、检尺、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木材销售中,若出现木材数量误差由乙方自行负责。
交货时间: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供货数量及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保证检验合格。
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到工地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款每达20万结算一次,乙方向甲方提供收货单及开具有有效的全额税务付款70%,以此类推,余款供货结束后40天内付清。
乙方应保证材料质量按国标生产符合国标要求,并提供齐全资料。材料的质量问题,相应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乙方送货到工地后,必须由甲方本工地现场仓管员在本公司产品入库单上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有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木材购销合同合集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树种:杨木
成品:5厘胶合板
一、结算价格:每张人民币147元
二、五厘板的厚度在5.0~5.2MM之间,共7层中间3层芯板厚度各1.4MM。马六甲面皮厚度各30条,最外面2层椴木面皮厚度各30条,椴木面皮纹向是贴横纹,椴木皮宽度在100MM~250MM之间(250MM左右的椴木面皮集中贴一面,100MM~200MM的椴木面皮集中贴另外一面)。
1、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φ10mm以下)。
2、五厘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炸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3、胶水:用环保胶.
4、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5、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在收货后6天内进行通知供方处理。
6、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以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1、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两天),如超过宽限期的 ,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应当照数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办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4、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四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5、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值的15%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另:对供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6、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起诉。
五、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购销合同合集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三、结算价格:每片人民币元(含17%)。
四、规格(mm)、数量(片)、交货时间。
8、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φ10mm以下)。
9、五厘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炸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10、胶水:用环保胶.
11、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两天),如超过宽限期的 ,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3、供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应当照数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
4、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5、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四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6、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值的15%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另:对供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7、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盖章) 需 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签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传 真:
帐 号: 开户银行:
税 号: 帐 号:
税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