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签订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执行》
承租单位(甲方):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一、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建筑物高度: 米
二、预计租赁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1、甲方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管理塔机运作。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塔机司机人员,必须通过省、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3、甲方必须为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符合JGJ59-99标准的电源线,设立符合规范要求的的配电箱和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
4、甲方不得在塔机身上安装或固定其他电气设备,电器元件、开关柜。在塔机身上安装照明大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隔离装置且符合GBJ232的有关规定。
5、甲方不得在塔机本身各部位安装悬挂标语、广告牌等物件;不得作为其他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的固定;严禁将塔机个部分作为电焊机的地线连接;严禁将塔机的工作机构、金属机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
6、甲方不得强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且确保乙方人员每月有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条件。
7、乙方必须严格最新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以及塔式起重机维护和保养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性负责。
8、甲方应对塔机的管理、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操作人员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9、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
1)、歪拉、斜挂重物不吊。
2)、超起重机额定负荷不吊。
3)、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重物不吊。
4)、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小件物品未用吊笼(蓝)装或未装平整、超过吊篮边沿不吊。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动物品不吊。
7)、起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或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吊物边缘锋利、带棱角等无防护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10、甲方配备的塔吊指挥是唯一对塔吊操作人员的发布指令者,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指挥。专业指挥人员必须了解塔机的相关性能以及十不吊的原则且严格执行。甲方对委派的专业指挥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11、甲方在遇有高压线等危险作业环境下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对高压线路进行屏蔽和保护。塔机的任何部位和架空输电导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中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 安全距离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12、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两台塔机为全新和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借用的操作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塔机、具备相应的塔机维护保养知识,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须对塔机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
3)乙方必须时刻保证塔机各种限位、钢丝绳和各部件的使用正常。
4)发生事故是由于乙方塔机本身或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由甲方负责,事故鉴定由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确定。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两台,用海南三风友制药GMP异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的则,就本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塔式起重机基本情况
型号QTZ80、-TC5610,生产厂家:长沙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出厂时间: 年,安装高度按工地高度约40m,臂长57.5米,臂端起重量1吨,高度37.5米。
第二条 租期
1、起租日:从塔式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毕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应甲方要求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停机时间作为停租日。
3、租期暂定为4个月,不足4个月按4个月收取租金;超过4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月租金按第三条第1点约定)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按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的1/30),春节停工期间不收取租金,停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租期结束日起计,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机的,拖延期间租期照计;如塔吊无障碍物能正常拆机,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机书面通知后须7天内将塔吊拆除运走。若不拆,则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天。
第三条 租金及进退场费
1、月租金:19000元/月(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机使用消费、司机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装拆运营和加班补助费用等。
2、进退场费:一次性¥15000元整/台(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装拆工艺,在路通和场地平整的条件下,乙方负责汽车吊拆的费用。
注:进退场费包含了运输、进场、安装、验收、拆卸、退场、基础、附墙预埋件费等费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聘请有资质的塔吊单位对塔吊进行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乙方安装、拆除、维修、保养委托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视安装、拆除、维修、保养人员为乙方人员(工资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机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顶后,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机,甲方扣下一个月的租金其余全部支付乙方,余下一个月的塔机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据项目部规定上报付款申请表,甲方审核后 15日内支付);以此类推,直至租期结束。
2、进退场费:塔机进场安装试吊后支付。
3、以上所费用为不含税租凭费(工资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用说明书双方认可接受。
(一)、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基础受力数据来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报装手续。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机进场安装、拆机的具体时间。
3、负责塔式起重机进场前按排专用动力线路电源,并设立塔机外专用配电箱等协助工作。
4、乙方进行塔吊安装、顶升和拆卸及该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提供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的电源。
5、负责塔式起重机进退场安装、拆卸所需的场地清理。塔吊拆除时甲方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地基坚实,以便汽车吊及运输车辆进场对塔吊进行拆除,如需对现场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由甲方负责。
6、负责提供使用单位应提供的相应资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门的验收申报手续。
7、保证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过5万元,则乙方有权停机,以示提醒,停机期间租金照合同规定计算,由此产生的工程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提供塔机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送电至塔机基础20米范围内。
9、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地面指挥,维修时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负责提供租期内乙方作业人员在工地期间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电用水;乙方负责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机。
11、保证塔吊的安全供电特别是在塔吊顶升程中如需停电须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顶升过程甲方擅自停电导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导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电业局断电等。双方安全责任界安如有争议,以使用地建委安监站责任鉴定报告为准。
12、协助办理司机工作卡,费用由乙方负责。
13、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签证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安全完整、合格,装机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合资质维修厂的维修合同证)等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地脚螺栓及固定附墙预埋件;并负责免费安装。
3、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验收,领取塔吊使用证并14天内交付甲方项目部;
4、负责因乙方产品质量、操作保养、维修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
5、应加强对设备时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应速派人到达现场并在2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设备计划维修保养要先征求甲方项目部意见,协商安排计划维修保养时间,每月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6、提供机械操作司机每台2人,并负责司机的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必须持证上岗,且能满足甲方24小时内不定时的施工需要。
7、塔机使用过程中因司机违撞操作或塔机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司机应服从工地的正常安排,保证现场施工需要,如有司不服从工地的正常安排,乙方应同意甲方更换司机的要求。
8、租赁期内,乙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标《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和指挥,乙方按装拆卸人员及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指挥,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9、因乙方原因造成故障时不能使用塔式的时间每月累计超过
12小时后,累计停机时间在12-72小时,甲方有权拒付超时租金;每月如造成停机时间超过72小时,乙方需赔付2倍的停日租金,甲方在乙方当月租金中扣除。
10、塔机进场时的钢丝绳必须新钢丝绳,符合国家标准。
11、乙方必须提供每天的安全运行情况记录和维修记录,并提供乙方完整的安全资料。
12、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甲方按规定扣款,从租金中扣除。
13、对塔吊质量和资料不全引起的安全问题,对因安装、拆除、维修质量产生的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14乙方在租赁期间,塔吊司机要实行24小时的工作责任制,做到随时有人,随叫随到,操作人员要能维修保养机械,要确保机器的安全生产。
15、指派联系电话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控制,办理中间工程签证及其他相关手续。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期满且费用、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租赁甲方塔式起重机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计费,在地点,工地内使用:
1)、塔式起重机型号:______________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出厂编号:______________产权号:______________。
租赁方式: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率按12%另加。
塔吊高度米,安装费用________元。
2)、按规定安装扶着架道,每道扶着架安装费用________元。塔吊超过米,每增加一节费用为________元,检测费甲方自理。
3)、基础施工由乙方负责按图纸施工,乙方负责确定塔机安装方向,并确保塔机能顺利拆卸地脚螺栓套费用________元,由乙方负责。
4)、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塔吊进场前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进出场费________元,及地脚螺栓款________元,维修保养费用____元/月
5)、塔吊进入现场后,乙方负责看管吊车,如有零部件丢失,损坏,应按实际发生费用赔偿。
6)、塔吊安装完毕后,自动计入台班,乙方预付甲方一个月的租金________元,并且乙方在以后提前______日交付下月的租金。如违约,甲方有权执行停用或转租,停机期间台班费照付,乙方不得干涉。
7)、甲方在塔吊安装及拆除过程中,乙方应具备安装拆除的现场条件,并配合甲方做好安装及拆除工作。塔吊使用中的吊具,吊物的安全由乙方乙方负责。设备自身安全由甲方负责。
8)、施工季节停工,租赁费照收。
9)、塔吊司机,司_、指挥由乙方配备,同乙方签订劳动合同,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提供住宿,司机享有与工地管理员同等待遇。
10)、甲方承担塔吊的________日常修理费用,为了不影响购买零部件的时间进程,此种费用可先由乙方垫款购买,经双方确认同意后,该费用从最后一个月的月租金扣除。
11)、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甲方租赁及乙方责任内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塔吊直至拆除,乙方不得干涉。
12)、由甲方塔吊自身质量,安装维修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直接负责。其它除上述的塔吊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塔吊的超载、损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3)、租赁期间塔吊自然损坏,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应在4小时内赶到工地进行检测修,修理费有甲方负责。若延时不修,按月租金的三十分之一扣除租金。
14)、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10%的违约金及全部损失。如有异议,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裁决。
1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施工内容和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租赁期限: 年 月起至使用完毕。具体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第二条 施工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三、计算方式
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计算租金,并将计算结果填入对应表格:
1. 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 按日计算
3. 按近台班计算:机械每工作小时,工作时间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月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量。
4. 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计算。每月 5. /人每个月,由承租方负责按月支付给机械操作工并免费提供住宿和伙食,每台塔机配备机械操作工 名。
6. 以上租赁价格均包含税金在内,结算时出租方必须提供。
四、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以第 2 种方式支付租金。租金必须以转入公司账户(或合同签订人卡上)方式支付否则视为未支付。
1、一次性支付。支付期限为。
2、按月支付。支付期限为付费用自当日起1%每天的违约金(叠加计算)。进出场费用租赁机械进出场费用共计人民币 /台。签订合同支付50%到租赁单位指定账户,设备发货到现场付清余下的进出场费后卸车安装。
第三条 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一、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人移交租赁的机械,双方应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和《设备清单》。必须进行安装、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承租方组织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检验检测由承租人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和检验检测的单位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起重设备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由 承租 人负责。双方共同签署启用、停工交接通知单,停工时间承租人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出租人。
二、设备的归还: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出租人交还租赁的机械,双方就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第四条 定金
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定金 / 元。承租人应在租赁机械进场前向出租人支付。 租赁期满,定金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毁损灭失赔偿后,余额无息返还承租人。
第五条 机械设备管理
一、租赁的机械由 人负责机械设备管理。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司机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的条件,持证上岗。机械设备管理人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机械设备管理方提供机械设备管理的资料,满足施工项目受检需要。
二、设备的维修:正常的维护和小的修理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如遇到大件的损坏由双方共同鉴定,质量问题或老化由出租方承担,操作不当或保养不当造成的由承租方承担。
三、停置费
停置费计收标准:机械设备属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停置,计收机械设备停置费。
1、工程任务告一段落,承租人要求仍留置现场另行安排任务;
2、因承租人的其他责任造成停机,且时长在15天以上的:
3、停置的前提是经由双方协商同意的前提下;
机械设备属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停置,,不计收机械设备停置费用:
1、因机械设备故障而停置现场。
2、属于出租方的责任而造成停置。
3、承租人已告知出租人可拆除退场而未及时退场的停置机械设备。
四、出租方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转在最佳的状态,一切以安全为主,避免带病作业。
五、安全管理责任
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承租人应及时组织抢险,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并报告出租人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属于承租人维护不当、使用不当或者现场安全措施不当所发生的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属于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属于机械设备制造质量、机械设备技术状况不良所造成的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出租人承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
2、要求由出租人负责维护的租赁机械,若因为出租人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
3、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如有延迟支付的情况承租人必须承担,应支付费用自当日起1%每天的违约金(叠加计算)。
4、承租人应当为出租人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安全作业环境、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收或验收出租人交付的机械设备。承租人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出租人损失。
5、由承租人负责操作和维护的租赁机械,承租人应当按操作规程、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按合同约定做好机械设备保养维护工作。由承租人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本合同名下机械,不得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装或增设它物。
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合格机械设备。应当向承租人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文件,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的,出租人应当提供和办理备案手续。
2、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条件、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说明及随机配件清单。
3、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其他费用。
4、出租人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5、出租人提供塔机时提供新钢绳一根,使用过程中更换钢丝绳由承租方负责。
6、如合同约定,由出租人需要派出随机操作人员的必须持证上岗,服从承租人管理,遵守承租人各项规章制度,并应拒绝执行承租人提出的违章指挥。
7、出租人有权要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向承租人索取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贡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违章或超重负荷作业,致使租赁机械受到损坏,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修复并赔偿损失。
3、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支付对等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擅自改装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出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与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承租人书面告知仍不能按时履行达不到承租人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不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逾期超过日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提供的机械设备保养不善、故障频繁,经维修仍然不能满足承租方的正常施工需要,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 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承租人一份,出租人二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事项:租赁期结束后,出租人必须负责将标的物还回巴中城内出租人指定的位置并承担其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由乙方承建的标段工程,需租用甲方的塔式起重机( 型,以下简称塔机)二台(臂长50米及53米各一台,高度满足本工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下列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期限:
根据乙方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需租用甲方的塔机期限 约300 工作日,自 20xx 年4月20日开始至 20xx 年 2月20日止(以实际租用进、退场日期为准)。如需延期租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租用。
二、租费计价方法:
根据乙方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租费:自塔机进场安装完毕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日计至报停日止,按月计价,租费基价为 14000 元/月、租期不足一个月的,租费按 每 天计算(以上价格包含塔吊报验手续的一切费用)。
三、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
1、塔机进、出场运输费及安装、拆除费用每台元,由乙方支付,甲方包干使用。
2、塔机检测费由甲方负责,(基础节)无法拆除的一节成本价,由乙方支付。
3、附墙杆预埋件由甲方负责制作安装,乙方派人协助。
3、塔机停机,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塔机停机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拆卸的,按实际延误天数向乙方结算租费。
四、塔机操作人员工资及工作时间:
甲方派驻塔机操作工每台塔机各两名,操作工的有效上岗证应随操作工一同交乙方备案,并应做到人、证相符,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其上班,并做为甲方违约,停工赔偿按甲方责任的第六款第六条执行。
人工工资由甲方按时发放,工作时间由乙方安排,塔机操作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工作需要,保证及时上班并保证随叫随到,如有误工由甲方赔偿误工费500元/次。
五、付款方式:
1、在塔机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无塔机让乙方使用则赔偿乙方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检测合格,甲方提供检测合格证等有效资料后三天,乙方支付进场安、拆费50%,塔机使用月租费支付:使用满二个月后支付第一个月租费,以此类推。塔机拆除后七天内付清全部租费。现场塔吊操作工工资由乙方支付,在甲方的承租款中扣除,如操作工不服从乙方的调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操作工,甲方应立即调换操作工,否则按甲方责任的第六款第六条执行。
2、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月租费,超过十五天后,甲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费用照算。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认真安排塔机进场计划,保证乙方能按时使用;负责提供塔机基础预埋件、螺栓及其它构配件并负责安装、埋设,乙方协调配合。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而延误施工工期的按租金双倍赔偿。
3、按时完成塔机的安装、拆卸工作,并由甲方承担有关单位检验及验收工作。
4、定期派出保养人员对塔机进行检查、检修、使塔机能正常使用。
5、塔机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理,并尽可能利用空闲时间积极修复。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在10小时不能修复的,乙方有权加倍扣除租费。
6、派驻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为施工现场服务思想,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施工任务,操作人员不得违规操作,不得无故停工,服从乙方管理人员安排和正确指挥,否则停工一天赔偿乙方 20xx 元/天计算,在当月月租费中扣除。
7、由甲方承担塔机安装、拆除及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并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人员的投保资料,该费用按乙方塔机租赁期间所发生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乙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但办理投保事宜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1、应保证塔机基础地质承载力不小于图纸要求,以乙方技术负责人签字为依据。
2、确定塔机进场日期,并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于进场日前二天做好场地准备,保证进场工作顺利。并按要求设置总配电箱,保证一机一闸一保;电压应保证380伏35KW要求,排除塔机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物及脚手架。
3、保证完成塔机的设备基础及预埋件的各种构件,并保证尺寸的准确性。
4、塔机在乙方使用期间,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塔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塔机的安全规范执行,并由专人负责指挥及调度,以免发生事故及班组纠纷。吊装物必须绑扎牢固,由于绑扎不慎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以甲方的吊钩为分界)。
5、按时付清塔机租赁费用。塔机如需延期使用,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统一安排。
6、负责解决操作人员住宿等及甲方需用的临时仓库。
7、办理塔机安、拆及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事宜及在发生事故后的索赔事宜,若甲方未投保或未办理索赔事宜,则由甲方负责事故发生应承担的费用。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中途停工,停工期间租费照算。
八、租用期间因乙方造成塔机损坏,或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负相应责任。
九、如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甲乙双方各负其责,由责任方负责承担非责任方相应费用。
十、本合同未详之处因违约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作为合同附件,现本合同同等有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有效,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费用且塔机退场后失效。
十三、出租方开具正式税务向乙方财务结付租金。(税费由甲方支付3%)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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