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乡卫生院院内感染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行规的规定,使我院的院感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将医院内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院感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长及主管副院长应当在管理中承担领导责任,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其他部门也应各负其职。
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1、不定期对各级人员进行院感知识知考评。考核不合格者扣除当事人50元
2、医疗废物的分类,存放运送交接登记标识等,一项不合格,扣当事人50元
3、医院感染指标监测指标不合格,扣当事人100元
4、现场查看职业暴露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扣除20元
5、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扣责任人50元
6、违反抗菌药物使用原则扣50元
7、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扣50元
8、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扣50元
9、对违反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及隔离技术规范者,扣当事人100元
10、发生院内感染漏报、迟报者给予当事人50元处罚,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并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情节严重者,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三、定期对医院各科室进行督导检查,尤其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检验科、等院感重点科室。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院内感染不能及时发现者,对院感科相关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医院感染的发生原因是复杂的,医院感染预防应当是多环节的,医院感染的控制应当是多因素的。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是医院感染管理的目的,是本制度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