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门资讯 网游 手游 单机 游戏攻略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武汉市办理公司集体户口的详细步骤?

2024-11-28 来源:枫游网
第1种观点: 武汉市集体户口如何转成武汉市常住户口??武汉市集体户口如何转成武汉市常住户口?第一,户口托管在高校就业中心,户籍为学生集体户口。若想将户口迁往你的房产名下,你的房产必须达到武汉市落户对房子面积及价格的要求。第二,如果户口托管在武汉市一级的人才市场、省一级的人才市场或者挂在单位,户籍为人才集体户口和单位集体户口,只要你现在房产的名下没有挂户口,就可以自由签转,不受房产面积及价格的影响。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人户口转入武汉市户口的方法包括积分落户、买房落户、创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靠落户、学历落户和新城区农民工落户。一、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二、买房落户:买房落户是简单也普遍的落户方式。也是多数人落户城市的首选方案。三、创业落户:企业法人系市外或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根据《武汉购买住房申办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上述住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住房等。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第一,户口托管在高校就业中心,户籍为学生集体户口。若想将户口迁往你的房产名下,你的房产必须达到武汉市落户对房子面积及价格的要求。第二,如果户口托管在武汉市一级的人才市场、省一级的人才市场或者挂在单位,户籍为人才集体户口和单位集体户口,只要你现在房产的名下没有挂户口,你就可以自由签转,不受房产面积及价格的影响。第三,如果户口托管在郊区人才市场或者单位,户口若想迁入中心城区房产,必须满足中心城区落户对房子面积及价格的要求。同时,如果你的档案也同时托管在高校就业中心,档案性质仍旧为学生档案性质,后期无法办理转正定级以及退休等相关手续。

第1种观点: 首先要满足落户条件,满足了之后,到单位去拿着集体户口的那页,到要落户的派出所那办理落户申请,拿到了申请之后,就带着落户许可和集体户口页到集体户口的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再到要落户的派出所落户。区别一:挂靠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已属于武汉市常住户口。因此迁移户口不受落户政策的限制。区别二:学生集体户口是不能在武汉市内任意异动的。区别三:户籍挂靠在人才市场的武汉市集体户口,若毕业后两年内同在汉企业签署就业协议,只需购买一套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所(新房需“两证”齐备,二手房除需房屋“两证”齐备外,还需确认原户主已将户籍迁出该房屋所在地),便可将集体户口从人才服务机构迁出,落在其所购房屋名下,并向所在辖区公安部门递交武汉市常住居民户口申请。这里所说的“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屋”,既没有面积限制也没有价格限制,既可以是商品房也可以是二手房。注意:中心城区的集体户口不能迁往远城区,远城区的集体户口也不能迁往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户口与远城区户口不能互迁。所以在买房时,也需要考虑这个因素。一、户口迁出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对不符合迁出登记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2、迁户口程序中规定有:在迁出者《常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中注明迁往地的详细地址和时间。对全户迁移的要收缴《居民户口簿》,并予以销毁。3、签发《户口迁移证》,交申报人核对。4、填写《迁出登记表》。5、收存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其他有关凭证材料,存档备查。6、将注销后的《常表》按规定另册保存备查。公民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不迁或迁出后未落户又返回原居住地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问明情况后,对理由正当的,凭原《户口迁移证》恢复常住户口,收回《迁移证》附载原存根上,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的原因,注销迁出登记。公民因故延期而使迁移证超过有效期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文明情况后,可补发新的迁移证,原证收回并附在原存根上作废。公民丢失迁移证的,迁出地派出所问明情况,要求公民写出书面申请、挂失后,可在证件有效期内补发新的迁移证,并在补发的迁移证的备注栏内注明补发的原因,然后,将公民的书面申请收回存档备查。迁户口需要多长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户口所在地。一般情况迁户口当天需要1天时间进行申办,而且要对申请的资料进行审核。最终根据内部迁户口的程序大概需要1个月才可以完成所有的手续。

第2种观点: 若你已经结婚,拿着结婚证就可以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若没有结婚,办理武汉集体户口迁移程序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如何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按下列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l、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2、投靠、调动等原因要求迁出户口的人员因投靠、工作调动、购房等情况要求迁出户口的,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规定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同时携带迁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夫妻有一方是集体户口,以后小孩子户口可以跟着有户口的一方入户,这个不影响的放心。关于集体户口迁移手续,还涉及以下问题:1、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2.“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这些材料是必须拥有的,否则很难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熟知集体户口迁移手续,顺利办妥相关问题,节省自己的时间。

第3种观点: 集体户口是指附属于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通常由单位或学校等开设,户籍关系分页,与普通户口性质和规定完全一样,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在办理落户时,需满足落户条件,到单位或人才市场办理落户申请,拿到许可和集体户口页后,再到要落户的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和落户。与外地户口不同,集体户口挂靠在单位的集体户口不受落户政策限制,学生集体户口不能在武汉市内任意异动,户籍挂靠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法律分析集体户口是指那些暂时未达到单独立户条件,或者尚未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附属于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简单一点说就是多人开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为单位开设,这种户口是分页的而不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武汉集体户口怎么办理?首先要满足落户条件,满足了之后,到单位去拿着你集体户口的那页,到要落户的派出所那办理落户申请,拿到了申请之后,就带着落户许可和集体户口页到集体户口的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再到要落户的派出所落户。那武汉集体户口是否与外地户口一样落户,有没有区别呢?区别一:挂靠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已属于武汉市常住户口。因此迁移户口不受落户政策的限制。区别二:学生集体户口是不能在武汉市内任意异动的。区别三:户籍挂靠在人才市场的武汉市集体户口,若毕业后两年内同在汉企业签署就业协议,只需购买一套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所(新房需“两证”齐备,二手房除需房屋“两证”齐备外,还需确认原户主已将户籍迁出该房屋所在地),便可将集体户口从人才服务机构迁出,落在其所购房屋名下,并向所在辖区公安部门递交武汉市常住居民户口申请。这里所说的“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屋”,既没有面积限制也没有价格限制,既可以是商品房也可以是二手房。注意:中心城区的集体户口不能迁往远城区,远城区的集体户口也不能迁往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户口与远城区户口不能互迁。所以在买房时,也需要考虑这个因素。拓展延伸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集体户口可以适用于某些特殊人群,如集体户口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等。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册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 网上预约:申请人需通过互联网预约办理时间,预约成功后,需在预约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3. 现场办理: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提供上述材料,并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4. 缴纳费用:申请人需缴纳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可能会因地区而异。5. 领取材料:办理完成后,申请人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办理好的集体户口簿。6. 上报备案:申请人还需将集体户口簿上报备案,以便相关部门进行管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可能还需参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法律依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01-08) 第十二条 因三峡工程建设和移民迁建,土地被全部征收并安置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或者自谋职业的农村移民,经本人同意,由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转为非农业户口。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个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1种观点: 首先要满足落户条件,满足了之后,到单位去拿着你集体户口的那页,到要落户的派出所那办理落户申请,拿到了申请之后,就带着落户许可和集体户口页到集体户口的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再到要落户的派出所落户。【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个人在当地有房产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处;2、配偶为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至配偶处。法律依据:《武汉购买住房申办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购房范围及对象。(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武汉购买住房申办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3种观点: 武汉集体户口算武汉户口。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简单一点说就是多人开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为单位开设,这种户口是分页的而不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户口分为单位集体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和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武汉市单位集体户口是属于武汉市常住户口。单位集体户口由单位统一办理,不针对个人办理,需要单位开具接受户口的公函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批准入户通知单,再到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辖区派出所上户口。也就是说,单位集体户口属于常住户口,不需要按购房落户要求办理,无房产证也可以凭购房合同办理落户。武汉集体户口落户政策是:只需要在武汉拥有一套合法产权的住房,将户口迁至房产名下即可。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法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显示全文